教育微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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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 2025年01月07日 10:38
舉孝廉是漢朝的一種由下向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,孝廉是察舉制的主要科目之一。被舉人的資歷,大多為州郡屬吏或通曉經(jīng)書的儒生。孝廉,即孝子廉吏。舉孝察廉原為察舉二科,漢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,即舉孝舉廉各一人。在兩漢通常的情況下,孝廉則往往連稱而混同為一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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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孝廉的利弊:
舉孝廉有利的一面。
太學生(受教育)——皇宮侍衛(wèi),補郎或者補吏(行政實習)——舉孝廉(被選拔)——考試(合格后入仕)。通過這樣的一個過程,把那些有能力的人員選了出來。使得原來被補吏的太學生,依舊有升為做官的機會,而不僅僅是一個吏。這些人中,雖然還有一部分是貴族子弟,但更多的是貧寒子弟。這就使得原本把持在貴族、功臣、富豪手中做官的權力,轉移到了更大的.范圍之內(nèi)。普通人通過在太學的刻苦學習,有了為吏為官的機會,寒門子弟有了上升的通道,國家也可以選到真正的人才。這是舉孝廉的有利的、積極的一面。
舉孝廉不利的一面。
這種選拔人才的制度,到了最后,卻完全變形,已經(jīng)失去了選拔人才的作用。“蓋當時薦舉、征辟,必采名譽,故凡可得名者,必全力赴之,好為茍難,遂成風俗?!痹任鳚h時期,只需要官吏六百石以上者,為父母服喪三年。而到了東漢,即使是普通人也要服喪三年。那么,為了突顯自己的孝道怎么辦呢?只有服喪六年甚至二十幾年者,為的就是獲得名聲,從而入仕做官。后來甚至發(fā)展到,為自己恩主(推薦他去做官的人)服喪,甚至也達三年之久。一些人為了入仕做官,十分注重人際關系,注重和恩主的關系,形成人身依附,對個人盡忠而不對國家盡忠。社會知識分子都沉迷在這種虛偽的環(huán)境中,更遑論其他人了。這也說明,舉孝廉這個選舉制度后期已經(jīng)變質,自然會被其他選舉制度替代。